淅川县发生一起老虎袭人事件
5月25日上午,淅川县上集镇丹江孔雀谷发生一起饲养员喂养老虎时被咬伤、两只老虎跑出铁笼的突发事件。受伤饲养员贾某某被第一时间送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发后,淅川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县应急、公安、武警、林业、消防、卫生和上集镇等单位有关人员,紧急赶赴事发现场应急处置,组织谷内无关人员和孔雀谷周边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出笼的两只老虎被控制在孔雀谷内,经过多次诱捕未果,为保证群众生命安全,遂根据现场态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14时20分和15时12分,两只老虎先后被击毙,安全风险解除。
据初步调查,两只老虎系安徽宿州市某马戏团所有,由孔雀谷租赁展演,持有营业执照和驯养繁殖许可证等手续。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此次被老虎伤害的饲养员贾某某是当地人,平时与饲养的老虎较为熟悉。事发时,贾某某喂养老虎后忘记关闭虎笼大门,老虎从后面扑上来造成了伤害,老虎随之逃出虎笼。
此次事件发生后,当地对两只老虎的处置为何未选用麻醉而采用直接击毙的手段处理?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淅川当地暂未配备麻醉枪,事发时情况紧急,且出事地为旅游区,游客较多,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伤害事件。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饲养员工作期间死亡的,属于工伤死亡,用工单位有义务对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此外,如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件的,动物园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