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郑州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在市县两级定点药店可互通使用
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险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需求,市医保局打破统筹区域限制和数据壁垒,决定从9月1日起,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在市、县两级定点零售药店互通使用。
具体来说,从今日起,郑州市内9区和中牟、登封、新密、新郑、荥阳、上街等6区县(市)不再受统筹区域限制,参保人员可通过“一证一卡一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市民卡二维码)在郑州市(不含巩义)范围内任一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扫码购药,实现无障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