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公积金十条措施” 不缴单位或上“黑名单”

网络 2021-09-25 09: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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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或上“黑名单”、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将加大、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9月24日,大河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十条措施已于近日出台,其中涉及多项惠民举措,以下为详细解读。

【管控】违规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或上“黑名单”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后住房公积金将以强化资金风险管控为前提,支持缴存职工基本租购房消费,支持城镇新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租购住房问题,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

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鼓励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是目标之一。

缴存执法力度也将加强。十条措施中明确,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设置合规缴存条件,消除违规缴存,全面彻底清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严格按照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账户的规定,做好账户设立、注销、转移、封存和合并工作。

“建立违规不缴、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规范】加大对逾期贷款的监测和打击力度

十条措施中明确,全省各地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要及时报省厅备案,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核算。

在资金风险管控方面,做好电子稽查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测工作,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对账户开立、资金存储、提取审批、贷款审批、贷后管理、账务核算、费用支出等方面重点排查,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方面也将加强,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风险。”上述工作人与表示,十条措施要求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包括加强对各受托银行的监管,对逾期贷款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也将加大,联合有关部门强化逾期贷款催收,对长期逾期的借款人依法催收逾期贷款,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据介绍,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段时间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逾期贷款清收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逾期率由5月底5.6‰下降为6月底1.8‰,逾期资金由5月底540笔6,076.2万元,下降为6月底154笔1,982.7万元,有效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得准、收得回’。”

【创新】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十条措施中明确创新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其中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三个一百”活动,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等12项业务“跨省通办”系统对接。据上述工作人与介绍,焦作市2021年4月缴存职工就可通过“一网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方式办理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8项“跨省通办”业务,全省多个地市也在推进过程中。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网办业务效率方面,十条措施明确打造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零跑腿”办结率,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同时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应用,确保小程序运行顺畅、稳定,提高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效率。”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十条措施也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中心,逐步推进转移接续业务办理的人工审核改为计算机审核,进一步提高转移接续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