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古树名木死亡最高可处一株一百万元罚款
郑州市经纬广场上的一株绿植(大河报记者段伟朵文图)
保护古树名木,郑州将有大动作!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正在郑州召开,9月27日,会议分组审议了《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与前人保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被誉为“绿色文物”“活化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独特地位,对优化城市自然环境、丰富城市人文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据统计,郑州市现存古树3962株、名木93株、古树群26处,古树后备资源数量相对较多,仅建成区就有9625株,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8月26日,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为郑州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记者了解到,2005年郑州市政府曾颁布了《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从办法到条例,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
据介绍,《条例》规定了大量的保护内容,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专项规划、认定登记程序、养护技术规范等保护措施作了规定,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保护标识牌设置、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设施设置维护等事项中的具体职责。
关于保护范围,《条例》接照分级保护原则,确定了不同树龄古树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并分别对保护范围内外的建设工程施工要求作了不同规定,统筹考虑了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之间的关系。
关于法律责任,《条例》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未尽到养护责任、违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禁止性规定、违反施工保护措施、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等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对因违反条例规定造成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死亡的情形,采取以树木评估价值为基准设定行政处罚的方式,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中第四十四条提到,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造成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严重损害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后备资源死亡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每株十万元以上ー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