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管理、租金管理、日常管理、退租管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公寓在集聚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是为解决省直青年人才安居需求建设的省直青年人才租赁住房。《办法》明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坚持“党管人才、集中统一、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方便高效”原则。省事管局负责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行政管理工作。委托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保障房中心)具体负责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申请、分配、退出等管理工作。
青年人才如何申请入住?《办法》对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承租条件、配租程序、租住周期和续租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特殊青年人才的认定机构。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需在租期期满前2个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续租不得超过两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是什么?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是什么?缴纳方式是什么?《办法》指出,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租金等费用缴至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指定账户。
根据《办法》,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将按照“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信息化”要求和社会化运作模式运行。实现申请、审核、租金收缴、物业服务、日常服务管理等网上办理;选择专业化、规模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同时,《办法》还明确了承租人需履行的5个方面的义务和4个不得有的行为。
入住人不符合条件应当退出承租房
在退租管理方面,《办法》明确,省直保障房中心应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动态管理,定期上门了解租住情况。《办法》提出,凡入住人存在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申请的;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等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承租房。省事管局还将对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为保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合理分配,《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取消承租资格,并从违规之日起,按同期同地段市场租赁价格追缴租住期间的减免租金。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