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措施,加快服务业灾后恢复发展 允许商家用“店铺外摆”等方式销售

网络 2021-11-15 0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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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灾情和疫情对我省服务业发展造成的巨大冲击,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加快服务业灾后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出台十四项举措,推动服务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对因灾情、疫情受损的景区基础设施重建给予适当补助

《措施》提出,要分类施策,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复苏。在交通运输方面,将受灾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计划,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到灾前水平。

在文化和旅游方面,统筹省级旅游业发展资金,对因灾情、疫情受损的景区基础设施重建给予适当补助。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因灾损毁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修缮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争取对灾情、疫情期间产生的旅行社退票按无损退票处理。

在商贸服务方面,对受灾较重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给予适当支持,从宽、从快审批大型商超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降低平台佣金、小额免息贷款等支持。允许市场经营主体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等方式进行销售,繁荣“小店经济”“夜经济”。

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的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

《措施》要求,积极开展受灾企业救助,为受灾服务业企业财产理赔开通“绿色”通道,并通过免收基本电费、“欠费不停供”及给予适当补贴等具体措施降低受灾企业的用能成本。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措施》中明确,可采取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的优惠政策。对于受灾情、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或单位,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

《措施》鼓励各信贷部门向郑州、安阳、鹤壁、新乡、周口等地受灾严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建立灾后重建服务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为高效服务,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措施》要求,建立灾后重建服务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点多面广的同类项目可合并审批。

要优先保障灾后重建服务业项目所需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措施》明确,因水毁急需恢复重建的服务业基础设施,可先行使用土地。鼓励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灾后重建服务业项目用地,允许先建后拆,乡级政府2年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归还周转指标。易地重建的服务业项目用地,其置换土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