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 恢复农业生产这些工作有补助

网络 2021-08-07 1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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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恢复农业生产,加强灾后防疫,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8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将对受灾地块病虫害防控、绝收地块改种补种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通知指出,各地要动员组织力量,抓好受灾地块田间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控。对受灾农作物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控和喷施叶面肥,作业费和药费每亩补助指导标准25元。

对已经具备改种条件的绝收地块,尽快组织改种,确保8月10日前全部改种完毕。对积水已排需要散墒的绝收地块,抓紧组织开沟散墒,尽快排除田间暗水,同步做好改种准备,最大限度争取改种时间。对绝收农田补种改种的,每亩补助整地费指导标准50元。

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人口集中地死亡畜禽的排查,对仍在水中的死亡畜禽快速打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应捞尽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因灾死亡畜禽,按每头猪当量无害化处理补助指导标准80元(含打捞、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费用)。

市县可根据实际,分类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可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财力性补助,以及市县自有财力安排资金中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