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汛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当前我省主要防洪河道水位全面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根据预报,近期我省没有较大范围强降雨过程。依据《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通知,决定于8月8日10时将我省防汛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巡堤查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水汛情发展变化,强化会商分析研判,科学指挥调度;突出抓好城市防洪排涝、小型水库、淤地坝、尾矿库、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防范;统筹各方抢险救援力量,备足抢险料物,精准预置布防、精准抢险救援,千方百计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同时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尽快修复水利工程、道路、桥梁、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记者郭北晨)